半淞园路街道就业补贴审核情况公示(10月)

2021-11-10

根据《半淞园路街道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》(黄半办20213号)的有关要求,经审核,现对符合本市相关政策规定,202110月申请享受就业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      1、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(遇节假日顺延),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。

      2、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(监督电话:63120055;联系邮箱:bsy109@163.com)。

      3、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。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,并认真调查核实。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,按照《半淞园路街道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》(黄半办[2021]3号)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

202110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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